中纪委机关报近日发布了一篇引人注目的文章,明确指出公务员同样是普通人,在日常生活中的正常行为不应成为被问责的理由。这一表态引发了广泛关注,深得不少基层干部的共鸣。近年来,一些问责事件确实让人感到困惑。例如,有基层干部因在洗澡时未接到巡查组的电话而受到警告处分;又比如某学校的老师在假期举行AA制聚餐后,被全区通报;还有护士在下班后与朋友打麻将被扣绩效工资。这些事件虽然在后续有的被重新审查并撤销了处分,但初期的处理方法让人难以接受。问责制度本身是施行的必要措施,干部扛有公权力,肩负一定职责,理应对工作严谨。但如果问责方式失衡,反而可能产生更大的负面效果。
从近年来基层的实际情况来看,问责走偏的情况主要体现在几种类型。一类是“凑数型”问责。问责本应理清责任、推动改进,但在一些地方却被视作年度任务,必须完成多少件。比如在某地,干部因违反规定程序强拆群众房子引发上访,结果所在镇的干部也因此受到处分,这种不问前因的做法使得真正应负责的人逍遥法外。还有一些地方,对公务员的日常生活管得过严,例如在上班期间喝牛奶、使用方言交流或顺手买菜等,都可能被通报。一些基层人员为了避免麻烦,不愿多干活,把工作主动性抑制下来。中纪委机关报早已指出,问责数量与实际成果无关,只有风气正、问题少,问责自然会减少。将办案数量视为成绩本身就是一种形式主义。
另一类是“避重就轻型”问责。面对真实问题和挑战,一些单位缺乏解决勇气,反而把精力放在抓公务员日常生活的小细节上。无论是喝牛奶、打麻将、买菜、还是说方言,这些平常行为被提出来处理,既让当事人感到委屈,也令外界感到无所适从。这反映出一些单位在制定规矩时未考虑实际情况,执纪必须有依据,不能随意扩大范围,更不能把个人生活的小细节当作违纪行为处理。还有一类是“一刀切型”问责。在环保督查中,一些地方为求快速见效,无论企业是否合规,统统停产。媒体曾报道,某省要求所有企业统一错峰停产,合规企业也受到影响。这种做法虽然在表面上迅速严厉,但实际上处理过于粗糙。此外,某些地方对秸秆禁烧的要求过高,干部需在每片田里守护并随时问责,遇到不可控因素时随意问责常常是不合理的。
中纪委机关报对此已表明了立场,问责不能泛滥,不能随意问责。必须严格按照党章、监察法以及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的规定,注重事实、程序与规矩。对于不符合问责条件的,应用提醒与批评来代替,随意上纲上线只会让干部感到心寒。而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,则不能轻描淡写地处理。真正有效的问责应结合政治、法律、政策及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,做到精准有效。
问责制度是督促干部尽职尽责的重要工具,但如果运用不当,反而产生较大的负面效果。公务员同样是普通人,他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不该被随意干扰,更不应因琐事而受到处分。合理的问责关键在于明确责任,避免混淆。只有透彻区分责任,才能使被处理者心服口服,从而提升整体团队的工作积极性。